英特网(因特网)的标准化工作对英特网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知道,标准化工作的好坏对一种技术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缺乏国际标准将会使技术的发展处于比较混乱的状态,而盲目自由竞争的结果很可能形成多种技术体制并存且互不兼容的状态(如过去形成的彩电三大制式),给用户带来较大的不方便。但国际标准的制定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这里既有很多技术问题,也有很多属于非技术问题,如不同厂商之间经济利益的争夺问题等。标准制定的时机也很重要。标准制定得过早,由于技术还没有发展到成熟水平,会使技术比较陈旧的标准限制了产品的技术水平。其结果是以后不得不再次修订标准,造成浪费,反之,若标准制定得太迟,也会使技术的发展无章可循,造成产品的互不兼容,因而也会影响技术的发展。因特网在制定其标准上很有特色。其中的一个很大的特点是面向公众。因特网所有的RFC文档都可从因特网上免费下载,而且任何人都可以用电子邮件随时发表对某个文档的意见或建议。这种方式对因特网的迅速发展影响很大。
1992年由于因特网不再归美国政府管辖,因此成立了一个国际性组织叫做因特网协会(Internet Society,简称为ISOC)[w-ISOC],以便对因特网进行全面管理以及在世界范围内促进其发展和使用。ISOC下面有一个技术组织叫做因特网体系结构委员会1AB (Internet Architecture Board),负责管理因特网有关协议的开发。IAB下面又设有两个工程部:
(1)因特网工程部IETF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
IETF是由许多工作组WG (Working Group)组成的论坛(forum),具体工作由因特网工程指导小组IESG(Internet Engineering Steering Group)管理。这些工作组划分为若干个领域(area),每个领域集中研究某一特定的短期和中期的工程问题,主要是针对协议的开发和标准化。
(2)因特网研究部IRTF(Internet Research Task Force)
IRTF是由一些研究组RG(Research Group)组成的论坛,具体工作由因特网研究指导小组IRSG(Internet Reseach Steering Group)管理。IRTF的任务是进行理论方面的研究和探索一些长期需要考虑的问题。
所有的因特网标准都是以RFC的形式在因特网上发表的。RFC(Request For Comments)的意思就是“请求评论”。所有的RFC文档都可从因特网上免费下载[W-RFC]。但应注意,并非所有的RFC文档都是因特网标准,只有一小部分RFC文档最后才能变成因特网标准。RFC按收到时间的先后从小到大编上序号(即RFC xxxx,这里的xxxx是阿拉伯数字)。一个RFC文档更新后就使用一个新的编号,并在文档中指出原来老编号的RFC文档已成为陈旧的。例如,2008年5月公布了因特网正式协议标准RFC 5000,此文档注明了:以前的文档RFC 3700己变成为陈旧的。
制定因特网的正式标准要经过以下的四个阶段[RFC 2026]:
(1)因特网草案((Internet Draft)—在这个阶段还不是RFC文档。
(2)建议标准(Proposed Standard)—从这个阶段开始就成为RFC文档。
(3)草案标准(Draft Standard)。
(4)因特网标准(Internet Standard)。
因特网草案的有效期只有六个月。只有到了建议标准阶段才以RFC文档形式发表。
除了以上三种RFC外(即建议标准、草案标准和因特网标准),还有三种RFC,即历史的、实验的和提供信息的。历史的RFC或者是被后来的规约所取代,或者是从未到达必要的成熟等级因而未变成为因特网标准。实验的RFC表示其工作属于正在实验的情况。实验的RFC不能够在任何实用的因特网服务中进行实现。提供信息的RFC包括与因特网有关的一般的、历史的或指导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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